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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
[发布方:昆明市东川区人大]      [发布时间:2024-06-03 16:21:35]

2024年49日昆明市东川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是推动东川“三年促示范,争当排头兵”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委领导下,对照中央和省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工作要求,围绕区委五届六次全会工作安排部署,把牢政治方向、把准工作主线、把好自身定位,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六个东川”建设凝聚人大力量和做出人大应有贡献。

一、坚持政治引领,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自觉遵从党对人大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的创新理论统揽人大工作,以党的全面领导把稳前进之舵,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动东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创新局面。

(一)始终坚持理论学习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开展主题党日、领导干部上讲堂、“三会一课”、专题讲座、集中学习培训等,持续抓好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的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全面提升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干事创业能力

(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政治立场上、政治方向上、政治原则上、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与大局同步、与人民同声。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委请示报告制度,折不扣完成好区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三)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在审查批准计划预算、决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各项工作中,通过座谈、论证、咨询、听证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最大限度征求民意、汇聚民智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常态化、长效化开展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办实事”活动,巩固深化惠民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推动解决东川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坚持服务大局,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

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各专工委与政府对口部门定期会商机制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对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政府债务管理预算审查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城市更新改造、集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教育卫生、医疗保障等开展监督

(四)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

1.审查昆明市东川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的调查研究和初审工作,提出审查报告和相关决议草案稿

2.听取和审议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2022-2024)攻坚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质询。

5.听取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和民族团结开展监督

1.对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2.对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3.听取和审议昆明市东川人民政府关于“两品一械”(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东川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5.听取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关爱服务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

8.听取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区供水工作情况的报告。

9.听取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农产品“三品一标”申报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10.听取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

11.督查、视察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202410件惠民实事项目完成情况。

12.对昆明市东川区特种设备监管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13.视察昆明市东川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成果巩固提升工作情况。

14.视察昆明市东川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5.视察昆明市东川区教育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工作推进情况。

16.视察昆明市东川区水库建设。

(六)聚焦预决算审查、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债务开展监督

1.审查昆明市东川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调查研究和初审工作,提出审查报告和相关决议草案稿

2.审查和批准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3.审查和批准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东川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书面审议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7.听取和审议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东川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相关工作。

8.听取和审议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情况的报告

9.加强对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政府债务日常监督。

(七)聚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开展监督

1.听取《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听取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报告。

3.听取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4.听取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林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5.视察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6.视察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工作情况。

7.视察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廊工程建设和污水管网运维护情况。

8.持续开展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督察。

(八)聚焦法治东川建设开展监督

1.听取和审议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2023年度昆明市东川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3.听取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情况的备案报告(书面)。

4.听取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报告。

6.听取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8.听取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关于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9.听取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关于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10.听取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助推专门学校建设,做好罪错未成年人复苗工程工作情况的报告。

11.对乡镇贯彻执行《云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街道贯彻执行《昆明市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12.开展区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的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工作。

13.制定《昆明市东川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的工作计划》。

(九)积极配合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和专题调研。

三、依法规范有序,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和人事任免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党的主张成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工作,确保党委人事意图顺利实现。

(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扣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充分发挥人大决策保障、监督促进作用,依法有效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把区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促进和保障区委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十一)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确保选举任务和人事任免任务圆满完成。严格执行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培训、法律考试,严格落实与组成人员见面、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不断增强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

四、服务保障到位,确保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尽责

始终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十二)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持续推进“双联系”工作机制巩固深化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联系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双联系”工作机制。依法组织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议或参与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项检查等,不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

(十三)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人大履职相关法律法规等,有计划有组织开展代表专题学习教育培训交流,切实提升人大代表的政治意识履职能力。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推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代表履职的自觉性。

(十四)推进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线上、线下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成,优化代表工作站(联络室)平台建设,促进代表阵地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积极为代表联系群众、开展活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保障。持续推进3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示范点建设,围绕乡村振兴、易地搬迁、生态环保、教育卫生、社会治理等领域开展活动努力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实效,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社会事务的作用。

(十五)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建立完善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沟通协调机制协助代表优化选题,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优化代表议案建议提出交办、审议办理、沟通反馈等流程,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坚持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委员会跟踪督办、“一府一委两院”领导领办制度,适时召开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严格执行《昆明市东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暂行办法》,抓好面商、回访、重点建议办理等关键环节,提高建议办理工作实效。

(十六)夯实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及时向代表提供相关信息资料,通报重要情况和征求意见,做好代表知情知政服务。落实代表活动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依法做好代表的补选、辞职、罢免等相关工作,实现人大代表从选举产生、日常履职到退出的全周期服务和动态管理。

(十七)筹备开好昆明市东川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精心组织昆明市东川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各项筹备工作,组织省市区人大代表开展会前调研视察活动,为代表审议报告和提出议案建议做好准备,确保圆满完成大会既定的各项议程。

五、夯实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机关干部履职能力

秉持“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固本强基与守正创新相结合,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人大机关。

(十八)加强人大机关党建。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相互融合。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人大常委会党组对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支部的领导,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巩固和完善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相关工作。深化拓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成效,做好干部选育管用,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支持和主动接受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作用。按照、市人大工作安排,开展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等相关活动。

(十九)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要求,持续纠治“四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树牢习惯过紧日子思想。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践行“三法三化”围绕议题、聚焦问题、依托代表、广纳民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经常化调查研究,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效。

二十守好意识形态阵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合作,充分用好东川人大网站、东川人大微信公众号,讲好民主故事、人大故事,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社会影响力。

二十一)持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根据市委、区委改革规划、年度改革工作要点,细化人大工作改革项目,精心组织实施,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二十深化沟通交流协作。积极争取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高质量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的各项工作任务,服务保障好上级、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赴东川调研。加强与周边县区、先进地区人大的交往交流,密切工作协同,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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